对于一般情形下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指的是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处5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特殊情形下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可能涉及更广泛的职责范围,如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 如果实施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犯罪行为的行为人,同时实施索取财物或非法收受财物犯罪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人员,如果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消防安全领域,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法律后果和处罚标准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变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已被纳入刑事犯罪范畴,这意味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提供虚假安全评价文件的行为,将不再仅仅采取行政处罚手段,而是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对于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行为人,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行为人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则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别地,对于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且情节严重的,也将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处罚。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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