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的变配电房,耐火等级不能低于二级,分为独立式和附设式建设两种。当为独立建筑物时,不应设置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当附设在建筑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布置,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层,但不宜设置在最底层,也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有水并可能漏水场所的正下方。
变配电房对外开的门应为防火门,其开向建筑内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长度大于7m的配电装置室,应设2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独立式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装置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民用建筑内设置的变电所不应设置裸露带电导体或装置,也不应设置带可燃性油的变压器和电气设备。变配电房的电缆沟、电缆夹层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变配电室还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进入屋内的设施。
主体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其附设的变配电房也应在室内消火栓有效保护范围内。高层民用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对生产、生活影响严重的配电室,属于特殊重要设备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独立式采用干式变压器的变配电房,则可采用配置灭火器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带电设备电压超过1kV且灭火时不能断电的场所不应使用灭火器带电扑救。
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变配电房,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防护区还应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等。
房建项目红线内的配电工程如住宅小区的配电房,应纳入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和施工,住建主管部门在办理房建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时,应当将红线内的配电工程一并纳入。
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8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展消防查验,查验合格后按规定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查验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审验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验收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变配电房在二次深化设计时,将气体灭火防护区通风管道、防护区分隔墙上窗户、预留洞口进行了调整,如取消原设计送排风管道改为壁式排气扇,固定采光窗改为可开启窗,增设百叶窗或其他常开口未设可联动关闭电动阀等,以上这些都是存在安全隐患的错误做法。
错误做法示意
正确做法示意
有的变配电房内的空调电源设计接入配电房消防双电源配电箱,但未设置非消防电源切除模块,导致变配电房内消防联动时空调电源等非消防电源未联动切除,这些问题也应引起大家重视。
错误做法示意
正确做法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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