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张邺)从田间地头到村部调解室,总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他秉持以真心换真情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他,就是全国人大代表、渭源县元古堆村党支部书记董建新。
听百姓之声,解群众之忧。董建新被当地群众亲切称为“俺们村里的老董”。多年来,他带领村民依法治村、民主管村,真心为村民办实事。
今年8月20日,村民左某给地里放水浇菜,不小心冲脱边渠流到了邻家地里,造成对方6分地党参被水淹。左某自知理亏承诺邻家收党参时按往年收成减产情况赔偿,可到收党参时两家为赔多少钱起了争执,原本近邻闹得相互不来往。董建新了解情况后,把两家人叫到田埂边现场普法:“民法典对相邻关系有规定,侵权篇里也说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放水没把边渠围好把水放到了邻家地里,就是有过错么,至于怎么赔咱们商量着来。”最终,在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多次测算确定了受损面积,按照市价给出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数额,两家人和好如初。
“‘法律明白人’开展工作不是简单‘磨嘴皮子’,而是要及时向村民提供简单易懂的法律知识,让村民从潜意识里尊崇法律,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董建新说。
今年4月6日,村里有个老人气吼吼地来到村部,说是邻居郭某把自家地占了,让“老董”给个说法。董建新听完老人的诉求后,来到郭某家里,两顿“罐罐茶”的工夫把事情就搞清楚了,原来两人在饭桌上闲聊时有点口角,一直心里不服对方,加上郭某耕地时把老人家地埂铲了一段,老人发现后就借口找个说法闹起来。
董建新趁着农闲、村委会开会时社员多的机会,让大家议论这件事情,安排双方平日走动多的社长和村民到家里聊天,把各自的想法汇总起来集中到村部商量。董建新说:“村里人要面子,就是等着上门认个错的事。”随后,在董建新的陪同下,郭某来到老人屋里认错,双方握手言和。
“‘法律明白人’对于我来说是责任也是荣誉,我要以身作则,继续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发挥好宣传员作用,争取让村民都能主动学习法律知识。”董建新说。
供稿: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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