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置管理规定》(国务院129号令):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行政许可,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以下的罚款。
为进一步规范卫星电视服务秩序,11月15日开始,市文旅局、市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融媒体中心、网络公司等部门将联合开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小锅盖)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小锅盖)、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严厉查处非法销售窝点、马路市场和流窜销售商贩。如果您正在安装、使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拒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对非法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8-2282585。
为配合这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铁力分公司针对小锅用户提出了优惠政策:免安装费,收视费120元包全年(另需押金50元),详情请电话咨询:0458-2239071。
亲爱的用户朋友们,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追求。希望您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高度,站在维护国家安定和稳定的高度,自觉抵制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的家园。
衷心地感谢广大市民朋友们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来源:铁力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编辑:佟 鸣 | 一审:于兴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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