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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及补贴核发工作开始啦!!
按照《中共茂名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茂发〔2022〕4号)、《关于印发<茂名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茂人才发〔2023〕2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及补贴核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8日
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及“两本四专”高校、茂名石化公司高层次人才(茂名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其他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和驻茂单位人员除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报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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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第一、二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第三类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第四、五类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第六类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以签订正式合同、协议时间为准。如属我市重点引进的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对第一至第五类人才,在《办法》实施前(2023年11月17日前)已认定的,按照原政策规定享受政策支持;2018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1日新引进培养且尚未认定的,按《办法》规定进行认定并享受政策支持(中央、省属非高校单位除外);2022年6月22日之后新引进培养的,按《办法》规定进行认定并享受政策支持。对第六类人才,自《办法》实施之日(2023年11月17日)起发布公告招聘(引进)的,按《办法》规定进行认定并享受政策支持。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和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滨海校区人才申报第四类人才的,截至确立人事劳动关系之日,近三年工作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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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新引进人员不纳入高层次人才申报范围:1.已享受过企业举荐人才等市级同类型人才政策财政补贴的人员。2.茂名石化公司、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滨海校区对应第五类人才的人员。
申报人才认定须提供以下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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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新引进人才、本地培养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享受生活补贴;全职新引进第一至第五类人才和本地培养人才在全市范围内购房的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申报补贴须提供以下材料:
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茂名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副楼5楼)。附件5电子版以“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人员信息汇总表+单位全称”命名和附件6发送邮箱:mmsrcb2935300@maoming.gov.cn
联系电话:0668-29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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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茂名人社
编辑:李君平
初审:梁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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