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选聘项目经理公告
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呼和浩特市政府100%国有独资,隶属于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
集团将聚焦城市数字化转型、公共数据运营和投资培育大数据产业上下游企业,推动实体行业数字化转型,助力城市高效能治理;吸引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应用场景实验室建设,引导国内头部企业和本地生态企业、高校院所聚焦智慧青城建设;为落地我市的数据中心和互联网企业提供数据治理、运行维护、技术外包等服务;协同打造解决方案、推进技术攻关,赋能我市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用3至5年时间打造成为集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服务商、数据资产运营服务商和数字产业生态圈服务商为一体的自治区中西部数商领军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现以公开招聘的形式猎聘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名。
一、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公司发展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国内外相关市场、行业情况,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在同类岗位上取得过优良的工作业绩。
(五)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任职资格(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至2024年11月30日)。
二、选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作地点
(一)岗位职责
1.负责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公司项目管理流程,保证项目成功交付,对项目范围、进度、成本、质量、项目经营结果和利润负责。
2.负责项目计划管理,组织、协调、整合相关资源,制定项目阶段性目标和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对项目各阶段的进度进行跟踪和管理。
3.负责项目质量管理,通过质量策划、监控执行等质量管理方法,保障项目质量目标达成。聚焦客户、监理和其他重要干系人的需求,保证客户满意度。
4.负责项目成本管理,组织评估项目成本,形成项目预算,对项目成本进行监控和管理,在预算内完成项目交付。
5.负责项目沟通管理,与客户等内外部相关方的沟通管理,把控相关方期望,保证整个项目过程中与各方的有效沟通,就相关工作与各方达成一致。
6.负责项目整体管理:组织项目所需的各项资源,实施阶段监控项目进度、范围、识别管理项目风险,全面把控项目进度和阶段交付,完成项目验收。
7.负责项目团队管理:合理安排协调项目组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工作合理分配,提升项目组士气,加强项目组凝聚力,带领项目组完成项目交付。
8.负责对项目下包方进行管理,有效下包方控制进度、成本及质量,达成交付目标。
9.具有产品化思维,通过项目实施,对每个实施的项目形成公司自己的产品,具有推广实施的价值。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具有8年及以上信息化项目管理经历。
2.责任心强,主动识别风险,编制项目计划,跟踪项目实施,主导项目汇报;
3.具备出色的沟通与解决问题能力,能独立完成项目管理及相关文档输出;
4.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能够快速学习掌握相关行业背景知识;
5.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6.掌握Project、Xmind、Office等常用软件。
(三)常驻工作地点
呼和浩特市。
三、选聘管理
项目经理自任职之日起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按照约定内容和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管理。薪酬按照公司标准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初审、初选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人选确定与公示、决定任命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17:00,根据实际若需要延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http://www.bfrsks.com/)
4.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 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提示步骤进行下一步,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4)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考生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考生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5)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资格。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在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2.参加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考生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
(7)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
(8)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3.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根据需要,可以开展多轮面试,根据最终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详细面试及其他事宜详见后续公告。
(五)体检
1.体检要求到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凡影响和不符合集体生活要求的、有视觉障碍、先天性疾病、急慢性传染病、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比较差的均不符合聘用要求。具体体检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出现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况,可由后续人员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组织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从业、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并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未通过者进行等额递补,所有考察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七)人选确定与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任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录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面试和考察认为考察人选与应聘岗位不相适应的,可以取消岗位。
(八)决定录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由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履行录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如被录用,即刻解除劳动合同和聘用关系。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3.在过往任职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严重失职,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因违法、违纪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7.个人有不诚信记录的。
8.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9.报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读普通高校专科、本科生、研究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建立报名人员诚信档案。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并建立报名人员诚信档案。对选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选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选聘资格。
(四)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选聘有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76
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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