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常态化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的公告
(第九批)
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内土投集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唯一一家以土地投资开发为主营业务的区属国有独资企业,集团立足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资源禀赋,主要经营土地综合整治、投资与资产管理、规划设计管理、生态修复治理等业务,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土地资源价值和综合利用效率提升、促进存量土地有效盘活利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前期委托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为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常态化招聘。
一、基本条件、不得应聘情形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认同集团发展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国内外相关市场、行业情况,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
3.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管理目标,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在同类岗位上取得过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发展思路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任职资格(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4年11月30日)。
8.中共党员、复转军人、残疾人士和具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工作地点
(一)岗位条件
年龄、从业经历,学历、学位和专业,专业技术和资格等要求详见《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表(第九批)》。
(二)工作地点
呼和浩特市及自治区范围内各项目驻地。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人选确定与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9:00—2024年12月25日17:00。
3.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提示步骤进行下一步,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4)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考生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考生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5)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会同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负责通知。
2.复审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考生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
(7)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
3.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会同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着“成熟一个、吸纳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以月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的,以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进入面试。
2.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内容包括背景调查,审核人事档案,政治思想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廉洁从业、遵纪守法、个人信用等情况。经考察认为考察人选与应聘岗位不相适应的,取消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提出建议人选,经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履行录用手续,自入职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发放兑现,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如被录用,即刻解除劳动合同和聘用关系。
(二)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四)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4
监督电话:0471—3398746
附件:
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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