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盛世开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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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拍卖行业AAA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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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04日10时至2024年12月0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千足金手镯
评估价:20100.94元
起拍价:14070.7元
保证金:1500元
加价幅度: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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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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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说明
一、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成交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条件;有意竞买者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已知悉标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限购条件。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标的物现存放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标的物的特殊性,本院不组织集中统一看样。本次挂网照片及附属材料书仅供参考,拍卖标的能否正常使用等情况不详,本次拍卖标的无发票、保修卡等。对其质量、成色、品牌、品质真伪、是否有瑕疵等不做保证、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完整性、完好性、安全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市场风险和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移交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买受人可自行到法院领取拍卖标的物或进行邮寄,有关邮寄及保价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快递公司。领取时间由本院统一另行通知。如需邮寄,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准确的姓名、电话、送达地址,并在竞买后将相关信息及是否需要保价等以短信方式通知拍卖人员。上述地址默认为邮寄地址,邮寄所产生的费用及保费均由买受人承担。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与拍卖人员联系更改确认。若因地址有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寄件被退回,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若邮寄运输过程中标的物发生毁损、丢失等情形所产生的意外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兴庆支行,账号:62284012071331384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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