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盛世开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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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2日10时至2024年12月23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银川市贺兰县富兴北街以东宏基·月湖湾A-3号楼1单元304室。
评估价:447338 元
起拍价:313136.6元
保证金:30000元
加价幅度: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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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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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说明
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20日9时起至2024年12月22日9时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以实物现状为准,建议看样后谨慎购买。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等相关政策及税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买受人办理。因司法拍卖过户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由被执行人(原产权人)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应先行垫付,随后从执行案款中退还。如涉及测绘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原账户,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支行,账号:622840120713405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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