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郑市公开招聘教师

教育   2024-10-23 20:38   河南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为新郑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160名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新郑市2024年计划招聘教育类岗位160名,各岗位招聘人数、专业需求、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新郑市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本科毕业生须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应聘人员须是2022、2023年未就业毕业生及2024年应届毕业生;
6.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7.报名初中段全部岗位及小学体育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与任教学科相一致。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8.教师资格证。应聘初中教师的,具有高中或初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的,具有高中、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9.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zhe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1日9:00-10月25日17:00,逾期未完成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名要求
考生进入报名系统(http://xzzj2024.campustest.cn),实名注册账号,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不得修图,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
采取线上资格审查的形式,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00-10月26日17:00。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料不全或填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信息修改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25日17:00,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10月27日12∶00前通过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30元。完成缴费的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先缴费,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再退费)。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须按照指定时间地点提交免缴费申请(另行公告)。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5.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另行公告)。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招聘各个环节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5:1,达不到要求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委局申请,新郑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结束后3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逾期不愿重新选报的或不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退费申请,退还笔试考务费。
2.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笔试
1.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政策
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对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情形的,只加一次。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须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持相关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另行公告)。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4.促进文明行为
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相关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网站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
5.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
(五)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缺考、作弊、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按照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同一招聘岗位因应聘人员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委局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递补只进行一次。
2.面试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本人持二代有效期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件、符合优先聘用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新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须本人签字)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另行公告)。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试讲内容为现行初中、小学教材(其中初中数学学科为北师大版本教材,其余学科均为人教版教材)。体育学科面试以“试讲﹢实际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占40分,实际技能操作占60分。
4.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成绩现场公布,同时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如某个岗位因报名人员过多,在多个面试室进行面试,则面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加权采用二次平均法。如某个岗位因应聘人员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无法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的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所形成的缺失名额,按该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依据体检情况,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失信、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考察过程中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空缺的学科,所缺名额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新郑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教师最低任教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调动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的须满最低任教期限。公示期间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起薪之日起算,工资及社保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是本次公开招聘发布相关事宜公告的唯一官方网站,请应聘人员关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了解招聘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应聘人员登记的电话号码必须真实,且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或未按公告规定参加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单位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五)市纪委监察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全面监督检查。
(六)本公告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1-63206122(咨询考试流程)
0371-62696601(咨询报名条件)
监督电话:0371-85120119/85120118
(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转自 | 河南省教育厅

编辑 | 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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