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临沧消防11月份“双随机 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对象公示

政务   2024-10-31 19:45   云南  
2024年11月份“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抽查对象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双随机  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相关要求,临沧市8县(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11月份将对以下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同时抽查结果也将向社会进行公布。


临翔区


云县


凤庆县



双江自治县



耿马自治县

永德县


镇康县



沧源自治县


     
被检查单位需要履行哪些职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二)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应当保证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

(三)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与公安、消防建立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七)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上述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报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经过消防培训。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安装、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和敷设电气线路、管线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四)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

(五)根据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

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除履行上述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设备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二)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特有工种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三)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应当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特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和疏散引导器材。

(五)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未抽中单位消防安全风险提示

“双随机、一公开”未抽中的单位,日常生活中要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主体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用火用油用电用气消防安全检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巡查巡检措施,提升自防自救能力,督导本单位人员正确使用油、火、电、气,规范自身消防安全行为。

2.加强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管住电源火源;规范货物堆放,留出疏散通道,有效解决铁栅栏、防盗窗等影响安全疏散逃生问题,广泛开展“三查”(查火源、查通道、查电器)、“三清”(清理厨房、清理阳台、清理走道)、“三关”(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活动,务必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3.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人员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值守,核查维保报告与现场情况是否相符。

4.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促进本单位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一旦遇险能有效自救互救、迅速逃生,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

5.完善应对火灾的预案管理

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结合单位实际,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加大消防投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足配齐消防装备器材,落实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强化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反应,成功处置,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来源:防火监督科
▌编辑:李晓丽
▌校对:罗世荣
▌编审:张发光
▌终审:段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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