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绥化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政务   2025-01-05 08:05   黑龙江  


2025年寒假期间关于校外培训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2025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巩固和深化我市“双减”工作成效,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绥化市教育局在此温馨提示大家:
一、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孩子学业成长的关键在于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校外培训只是拾遗补漏、适当促进的辅助环节,真诚希望家长朋友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如需参加校外培训,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为出发点,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要合理安排假日生活,充分利用寒假,多陪孩子参加劳动教育、兴趣爱好与特长等有关的实践活动,加强亲子互动交流,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二、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一看:查看办学场所。建议家长报培训班前,要实地查看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选择房屋安全、场地宽敞、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等有安全保障的培训机构。
二查:查看办学资质。家长要注意查看机构是否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情况、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不要选择办学资质不全的培训机构。
三防:防范违规收费行为。在缴纳费用前,家长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等,不要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一次性超过5000元。要索取正规发票,妥善保管,不要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切勿相信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及口头承诺,自觉抵制“预付费享优惠”等打折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收费的诱惑,避免培训机构倒闭“卷钱跑路”“钱课两空”。
四签:签订培训服务合同。要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仔细阅读培训内容、收费退费等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谨防合同中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签字盖章。
五拒:拒绝参加违规培训。请家长朋友们坚决抵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开展的各种学科类培训,不要参加以托管、家教、咨询及“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夏令营、幼小衔接、作业辅导、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的非法违规学科类培训。同时欢迎您对任何违规培训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三、统一平台报名缴费
为保障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学生、家长“掌上”实现选课、缴费、退费,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同步配套研发了“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缴费后,您所缴纳的培训费用将直接进入机构监管账户,由银行进行资金监管。您在此APP上选择机构和缴纳培训费会更安全有保障。  
家长朋友们,人生如长跑,起步忌冲刺,薄发需厚积。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共建良好教育生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着眼未来,共同守护学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将孩子从繁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让教育回归本质,助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最后,衷心祝愿您和家人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附:市县两级举报电话


 绥化市教育局   

 2025年1月3日  





来源:绥化市教育局

全媒体编辑:王麓

一   审:吴昕格

二   审:王珊珊

三   审:杨士伟

总监制:乔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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