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寒假将至!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致家长的一封信

政务   2025-01-04 19:55   黑龙江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寒假将至,为了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充实的假期,我们诚恳向您提出如下倡议:


  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假期是孩子休息调整、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尊重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给予孩子独立思考、创新探索的时间与空间,不要盲目跟风参加校外培训,鼓励孩子广泛阅读、锻炼身体、兴趣爱好、传承文化、孝亲敬老、劳动实践,培养让孩子终身受益的综合素养、强壮体魄和健康人格,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自主抵制学科类培训。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类培训。坚决杜绝参加以托管、研学、冬令营以及“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


  审慎选择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按办学许可证审批项目开展培训业务,请选择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登记造册的合规机构。不要选择证照不全、未登记造册、没有任何保障的培训机构,以免造成经济损失。请认真查看机构办学场所是否安全、消防通道是否通畅、从业教师资格证书与实际是否相符。多途径了解机构口碑信誉,试听课程后再决定是否参加培训。


  依法依规维护权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理性交纳培训费用,一次性交费或充值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务必将培训费用交纳至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示范文本),及时向培训机构索要合法票据。家长们一定要警惕培训机构以“打折”“组团”“优惠”“预付卡”等方式,诱导一次性交纳时间过长、额度过高培训费用,避免发生“退费难”和“卷钱跑路”等问题。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搜集证据,第一时间按照培训合同约定与机构协商解决,也可向业务主管部门投诉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主动监督积极履责。如果您发现违规培训行为,可直接向属地教育部门反映,同时也可向黑龙江省教育厅举报,监督举报邮箱:hljxwpx@126.com,举报电话:0451—53610758,我们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家长朋友们,人生如长跑,薄发需厚积,希望您能够调节和管理情绪,与孩子多沟通交流,用善于发现的眼光鼓励孩子的点滴进步,给孩子创造一个温馨舒适和快乐充实的寒假生活。衷心感谢您对龙江教育事业的关注、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共筑美好教育绿洲,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最后,祝您和孩子度过一个收获团圆、平安、健康、喜乐和成长的寒假,并提前祝您和家人新春快乐,幸福安康!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5年1月3日

来源:黑龙江省教育

全媒体编辑:王麓

一   审:吴昕格

二   审:王珊珊

三   审:杨士伟

总监制:乔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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