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琼工发〔2023〕3号)及《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补充通知》(琼工办发〔2023〕97号)要求,海口市龙华区总工会于2024年开展2023年度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工作。
支持政策对象:
申请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的用人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全年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上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按0.8%上缴工会经费的则为低于4000元(不含)。
2.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设工会独立银行账户,联合工会可单独申请。
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31日,由于通过系统申请,到期后系统自动关闭,将不能再申请返还2023年缴费期间的工会经费(筹备金)。
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海易兑进行线上申请。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2.成立工会批复文件;
3.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完税证明;
4.用人单位向单位工会拨付60%留成部分银行回单或专用收据;
5.工会账户开户许可证;
6.2023年海南省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请表;
7.其他相关资料。
海口市龙华区总工会郑老师:68919283或13078903506,个人手机非工作日尽量不要打扰。
来源:海口市龙华区总工会
编辑:马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