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文摘   2024-12-09 16:09   重庆  

近期,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通报如下:

走马乡龙胜村党支部书记段照根、党支部副书记段继红违规发放钱物问题。2019年6月,龙胜村成立彭水县拓创农业发展公司(村集体公司),2020年8月拓创公司承包了该村的水毁公路整修工程,同年12月完成项目实施,拓创公司获利10万元,在无公司章程等政策规定、未履行规范程序前提下,段照根、段继红将利润10万元以工资形式发放给包含本人在内的5名村干部。2024年7月段照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段继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看守所三级高级警长肖尧勇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至2022年,肖尧勇在九黎城景区警务室工作期间,与景区负责人商议用私家车开展日常巡逻、纠纷化解等工作,每月定额在九黎公司报销油费1000元。2017年4月至2022年12月,肖尧勇共计报销油费发票约6.66万元。2024年6月,肖尧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案件反映出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法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不强,有的在处理集体资金资产中公私不分,有的在公车管理使用中公私不明,这些行为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扛起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严格执行党规党纪,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动干部队伍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自重自省,知戒惧、明规矩,深化作风建设,守住“底线”,不踩“红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关键少数”、紧盯关键节点、突出关键领域,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以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促进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摩围廉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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