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公开道歉!”林生斌隐私权案最新进展

时事   2024-09-11 20:55   广东  

今年1月,因查询并公布林生斌飞行记录,导演刘信达被判侵犯隐私权。刘信达不服判决,认为自己查询并公布林生斌的出行记录是正当的舆论监督,遂提起上诉。

9月10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判决认为,刘信达获取上述信息的方式不具备合法性,在公共网络平台发布上述信息的行为构成对他人私密信息的侵犯。

林生斌


此前报道:

刘信达坚称“不属个人隐私”


2017年6月,杭州“保姆纵火事件”造成一位母亲和3个孩子死亡,引发广泛关注。案发后有声音称“遇难女主人的丈夫林生斌有作案嫌疑”,林生斌当时向媒体称,案发当日凌晨,他乘坐飞机从广州飞往杭州,不在案发现场。


2021年8月,杭州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经依法侦查,未发现林生斌参与策划、实施“蓝色钱江放火案”的事实。


导演、作家刘信达长期关注此案,对林生斌的上述言论持怀疑态度。


2021年11月19日上午,刘信达在其粉丝数过百万的微博账号上发布消息称:“刘信达给所有的航空公司打过电话,包括东航、国航、南航等,2017年6月22日当天以及前几天,都没有查到林生斌乘坐飞机的记录,也就是说,纵火案发生期间,林生斌说他自己在广州出差完全是撒谎。

2021年9月,刘信达向多家航空公司查询林生斌的出行记录后称,未发现其在2017年6月存在飞行记录。之后,他将查询林生斌飞行记录的通话录音发布在微博上。


当天晚上,刘信达再次发布微博称,“东航没有查到林生斌2017年6月份的飞行记录”,并附上了一段他与东航工作人员之间的通话录音,时长为11分52秒。


通话录音显示,刘信达向东航工作人员表示“我查一下2017年6月份林生斌的飞行记录”,在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回复“2017年6月份没有记录”后,刘信达继续查询了林生斌2015年至2021年的飞行记录,对方回复了上述时间段的行程信息。


很快,网友发现该条附有录音的微博已不可见。次日上午,刘信达发微博称,自己并没有删除东航录音,只是暂时将录音设置为仅自己可见。

2022年5月,林生斌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微博平台的运营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审理过程中,林生斌申请追加刘信达为共同被告,同时撤回了对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今年1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刘信达构成对林生斌隐私权的侵犯。刘信达不服判决,认为自己查询并公布林生斌的出行记录是正当的舆论监督,遂提起上诉。

刘信达上诉时称,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些秘密与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泄露该秘密会对当事人造成危害,因此法律会对个人隐私进行保护,“但当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首先解决公共利益。个人隐私一旦危害了社会利益,个人隐私就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刘信达称,林生斌当时的出行记录与重大刑事案件有关,不属于个人隐私。




来源:红星新闻、新闻晨报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席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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