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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市民过上一个幸福安康的春节,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市民和餐饮服务单位作出以下温馨提示:
一、外出享用“年夜饭”注意事项
1.选择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齐全,就餐环境和卫生条件干净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
2.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刺身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项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3.提倡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4.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或相关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证据,如遇集体性餐后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应及时就医,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
二、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食品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餐食,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承接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宴席应做好每餐次的食品成品留样,有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落实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做到有急能应,有急必报。如有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的,要保留现场并及时报告。
三、对农村聚餐活动的提示
农村聚餐(就餐50人以上)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者应当依照程序主动向所在村申报备案。厨师和帮厨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且具备食品安全常识,确保各项操作规范、卫生达标、安全可靠。要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选择清洁、新鲜、卫生的食品原材料,不加工食用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目前共有13家餐饮企业提供“年夜饭”,名单如下:
来源丨钦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