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余财企〔2022〕23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创新创业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商务〔20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杭州良渚新城创新创业项目企业2024年第一批研发投入费用补助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良渚新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良渚新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签定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4年9月30日间发生的研发费用。(项目执行期于2024年9月30日前结束的,申报范围截止时间以执行期结束时间为准。)
1、企业发展任务书
2、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单位章程(加盖公章)
4、涉及年份年末财务报表及截止月财务报表
5、企业已获得的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附件1)
6、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
1、填写《良渚新城研发项目前期申请人出资明细表》(见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
2、截止日的实收资本的明细账
3、实收资本入账的记账凭证与附件(包括银行入账单等)
4、如有验资,请提供验资报告,无则不提供
1、项目执行期起始日至2024年9月的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2、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见附件4)(电子版也需提供)
3、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见附件5)(电子版也需提供)
4、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6)(电子版也需提供)
5、相关记账凭证、对应的支付记账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汇款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银行付款单等)
6、大额采购合同
7、研发人员工资单
8、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
9、研发人员汇总表(见附件7)(电子版也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未提供的请提供)。
10、项目执行期起始日至2024年9月的所有会计原件凭证备查
11、其他审计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附件请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附件中表格请完整填写,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30日,请相关企业在2024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登录: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杭州市通运街376号6楼623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同时请企业自行关注线上申报初审结果(技术支撑联系电话:89516934)。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加封面和目录,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企业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经查证企业申报材料不实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潘豪靖 88773190
内容支持:招商处
整理:办公室
审核:招商处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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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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