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公告

民生   2024-11-13 17:01   江苏  

盐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全额事业单位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盐城市教师发展学院、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盐城市教育财务结算中心决定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其中,市教育科学研究院3人、市教师发展学院4人、市招生考试中心2人、市教育财务结算中心1人。具体岗位及各岗位选调条件等详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其中财务会计岗位面向全市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位所需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组织、协调和管理水平较高;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数据库操作,掌握网络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稿写作水平;

5.符合选调岗位学历以及其他条件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的或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条件进行自主申报,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同意后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时间除外)。

(2)报名地点: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503室(盐城市平安路2号),联系电话:0515-88881565、0515-88228610。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考生在编在岗证明、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并对真实性负责);③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④《盐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⑤所报选调岗位(附件1)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合格者参加考核。按照相应选聘岗位人数1:3比例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选调岗位。

3.综合考核。考试分两轮进行,分别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主要考查书面表达水平、学科专业水平、教育科研能力等。时间2小时,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并以教科研训岗位40%、其他岗位50%计入总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

(2)面试。应聘教科研训岗位人员面试包括评课、答辩两部分,并以60%计入总分;应聘其他岗位人员采用结构化形式考核,并以50%计入总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指导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①教科研训岗位面试流程:评课现场听取30分钟的课堂教学片段,准备15分钟,随后进行10分钟评课;答辩采用问答、互动交流方式,答辩时间10分钟。

②其他岗位面试流程:准备、答题时间共10分钟。

笔试和面试两项分数累加,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照相应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4.考察。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

5.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出现缺额,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6.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教育局和盐城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全程监督,从事选调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选调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本次选调具体事宜由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8228630(市教育科学研究院)、0515-88233636(市教师发展学院)、0515-88160203(市招生考试中心)、0515-88228691(市教育财务结算中心)、0515-88228661(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监督电话:0515-88228129(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050074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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