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县残联原会计高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在县法院开庭审理。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茅亿作为国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县残联和部分国企工作人员旁听了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分层次举证论证,并围绕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条理清晰、环环相扣,将案件事实、犯罪动机和犯罪手段清晰呈现,还原了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全过程。被告人高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将认真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尽力弥补国家损失。
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结合本案的特点,深刻剖析了案发原因,并深刻指出,每一位公职人员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处理权与钱、公与私这些原则问题上,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守底线、遵法纪,认认真真履职、清清白白做人。
为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该院针对聘用人员管理、公章使用等问题向县残联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残疾人权益保护,与县法院、县残联会签《关于为残疾人提供司法保护的十条意见》,建立涉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共同落实残疾人司法保护措施,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来源:铁韵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