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青春奋斗的力量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23〕1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4〕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近日,我校开展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国家奖学金评定会议
会议上,中职部主管校长尹振坤宣读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着重就评选宗旨、评选流程与规则等进行了介绍,强调了评选工作的相关重点环节,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顺利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此次评审会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审,圆满完成本年度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我校将以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和价值导向。
学校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学生资料与评审要求进行严格筛选与综合评定,在评审委员会一致通过下产生,最终拟推荐 张璐 为本学年中职学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选,现予以公示。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教财【2023】11号)
一、评选范围和金额
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高中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我校2023-2024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生6000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学生;
2.获得校内一等学业奖学金学生或在县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3.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前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审核其是否满足“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提交《2023—202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提交教务处盖章的学习成绩单。
3.各类获奖、专利、职业技能等证书复印件。
4.申报学生于9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统一上交至教务处王昱老师处。
(二)学校审核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拟定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三)结果公示
最终评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材料上报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评审委员会将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进行审批。
学校地址:
株洲市渌口区伏波大道100号,火车站乘坐7路公交车直达校门口
招生热线:
招生办 15573379996
办公室 1867338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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