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护士、临床医师、中医师、急诊重症医师、麻醉、康复、影像、病理、药师等人才

职场   2024-12-18 23:26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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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招聘温馨提示:广东省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护士、临床医师、中医师、急诊重症医师、麻醉、康复、影像、病理、药师等人才,报名截止至2024年12月26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韶关医院)建于1939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健康管理、指导基层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南方医科大学附属韶关医院,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医院学科齐全,综合实力强,设有45个临床、医技科室,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5个,广东省重点扶持建设临床专科2个,3个市立研究所。医院是广东医科大学、赣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外科和骨科3个专业基地。新院区位于韶关市芙蓉新区,总建筑面积132240㎡,规划床位980张,总投资约10亿元。




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为加强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11个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粤北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粤北人民医院)创建于1886年,是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广东省第一期高水平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是国家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省级危重孕产妇(粤北)救治中心、省级危重新生儿(粤北)救治中心。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为A+,名列全国第114名。医院现有在岗职工近4000人,开放床位2800张,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9个,呼吸、肿瘤、神经、儿童、创伤、口腔等6个专业是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省内医疗分中心。联系人:罗彬,电话:0751-6913263。

  (二)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韶关市心血管疾病研究所、韶关市骨科研究所)建于1939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健康管理、指导基层等任务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广东省高水平建设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医院学科齐全,综合实力精强,设有48个临床、医技科室,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5个,广东省重点扶持建设临床专科2个,3个市立研究所。医院是广东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外科和骨科3个专业基地。新院区位于韶关市芙蓉新区,总建筑面积132240㎡,规划床位980张,总投资约10亿元。联系人:严煜均,电话:0751-8913025。

  (三)韶关市中医院始建于1964年,是韶关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功能于一体,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是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教学医院和非直属附属医院创建单位、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管理基地、广东省中医名院创建单位。医院现有在岗职工800余人,开放床位992张,设有48个临床、医技科室,有广东省中医重点专科9个,韶关市中医重点专科4个。新院区位于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大道,总建筑面积118450㎡,拟于2024年正式投入使用。联系人:董彩兰,电话:0751-8625903。

  (四)韶关市妇幼保健院建于1952年,是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粤北地区首家开展夫精及供精人工授精及试管婴儿技术的机构,粤东西北首家开展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俗称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的机构,目前省内第四家实现辅助生殖技术全覆盖的机构,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拥有多个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及特色专科,是广东省博士工作站,韶关市生殖与遗传精准医学研究中心,承担着全市三区七县(市)妇女儿童的保健、医疗指导业务。医院先后获得“省文明窗口单位”“省百家文明医院”“市十佳医院”等荣誉。联系人:姚娟,电话:0751-8639005。

  (五)粤北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72年,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以拓综合、强专科为特色的园林式三级专科医院。承担着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较好地完成了韶大伤寒、非典疫情、H7N9、聚集性结核爆发、新冠感染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传染病应急任务。医院现开放床位600张,在岗职工489人。2023年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入选2021-2022年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医院入选广东省中医药局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与重点学科建设单位。联系人:洪卫中,电话:0751-8726621。

  (六)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韶关地区精神病医院,逐步发展为一间有规模、有技术力量,专科设备完善,集医疗、防治、康复、优抚、科教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医院现开放床位1300张,负责粤北地区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心理障碍的咨询和治疗、精神病社区防治等工作任务。联系人:吴伟珍,电话:0751-5569226。

  (七)韶州人民医院(原韶关市铁路医院)始建于1954年,是公立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职业健康体检定点医院。医院综合实力雄厚,科系齐全,专科特色突出。眼科是韶关市“十二五”规划粤北区域医疗服务中心重点专科;超声科是韶关市医学会超声介入分会主委单位、广东省医学会“介入超声优秀中心”;疼痛科是国家重点专科、中华第一临床疼痛中心医联体单位。医院医护人员在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多次斩获佳绩。联系人:李毅玲,电话:0751-8230851。

  (八)韶关市第二人民医院(粤北工伤康复中心)成立于1972年,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服务,承担各类职业病防治、工伤康复治疗以及残疾儿童康复、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是韶关唯一的广东省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机构,是韶关市职业健康检查类别最多的二级医院。现有2个院区,并托管武江区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业务涵盖临床医疗、工伤康复、残疾儿童康复、职业病诊治、社区卫生;设有康复医学科、儿童康复科、内科、妇产科及职业健康监护科、职业病科(工伤康复)等20多个业务科室,现在岗职工400余人,编制床位470张。联系人:张志红,电话:0751-8827777。

  (九)韶关市中心血站前身为广东省血液中心,始建于1966年,为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担负着全市无偿献血宣传招募、采血、质控以及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的临床供血与安全合理输血指导等任务。现有在编人员62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宣教科、质控科、献血服务科、成分科、检验科、供血服务科等8个科室。单位总用地面积为10179平方米,建筑面积8902平方米。年度总采供血量约为11.8吨,保障了全市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质量安全。联系人:梁海燕,电话:0751-8703040。

  (十)韶关市慢性病防治院(韶关市皮肤病医院、韶关市性病防治中心)是韶关市性病防治专业机构,是韶关市皮肤病诊疗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韶关市医疗美容质量控制中心和韶关市性病诊疗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医院皮肤科、变态(过敏)反应科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广东省性病监测点、艾滋病监测哨点和广东省第一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单位。承担全市的皮肤病、性病诊疗及相关科研、教学与培训任务。医院现有在岗职工99人,开放床位50张,设有11个临床、医技科室。以皮肤病、性病、医学美容为重点发展项目,配套检查、检验项目齐全,拥有多种先进治疗仪器,在治疗复杂疑难皮肤性病方面达到全市领先水平。联系人:严艾秀,电话:0751-8630516。

  (十一)韶关市职业卫生与健康教育所由韶关市健康教育所更名而成,核定编制36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设置6个科室。主要任务为承担职业病预防控制、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卫生领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生物材料的检测检验与处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参与各类化学中毒、急性放射性事故、核辐射恐怖袭击等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及信息收集、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工作。联系人:罗建群,电话:0751-8723868。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公开招聘22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受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公告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首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0日上午9时至2024年12月26日下午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sgswjjgkzp202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

  2.上传报名材料

  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按要求提供)、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证等证件原件的电子版;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应聘人员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交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电子版。

  3.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落实回避要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条件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A120202)”,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公务员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7)招聘岗位中的年龄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首日。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看结果。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或岗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内容:临床医类岗位(含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麻醉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急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肿瘤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以医学基础理论为主;护理岗位以护理学基础理论为主;影像类岗位(含放射、超声、心电图)以影像医学基础理论为主;中医类岗位(含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类)以中医学基础理论为主;口腔类岗位以口腔医学基础理论为主;预防医学类岗位(含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以预防医学基础理论为主;病理学类岗位以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理论为主;检验类岗位(含卫生检验与检疫)以检验基础理论为主;康复类岗位以康复医学基础理论为主;药学类岗位分别以药学、中药学理论为主;财会类岗位以会计学基础理论为主(含医院会计知识);信息管理类岗位以计算机基础理论为主;应用心理学考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25年1月4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

  3.笔试地点:韶关市市浈江中等职业学校(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313号)。

  4.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25年1月3日9:00-4日8:30前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含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或岗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6.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韶关市卫生健康局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韶关市卫生健康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7.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数量,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8.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不得参加面试。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核,韶关市卫生健康局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应当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面试工作由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组织,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

  2.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评委进行打分,当场公布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4.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增加答辩测评后确定名次。

  5.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安排在另一间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招聘单位为综合性公立医院,体检不得安排在本单位进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进行考察。


  八、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韶关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韶关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提出异议,恕不接受匿名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751-8176993、8764102。

  (二)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应当自公示期满起30日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自聘用起2年内没有取得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单位简介)。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人社部6号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办理,由韶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6日






来源:韶关市卫生健康局

网址:https://rsj.sg.gov.cn/ywzt/rsrc/sydw/content/post_2701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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