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招聘温馨提示: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护士、精神科医师、康复治疗师等人员,报名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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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东莞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9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精神、心理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属下分支机构包括:东莞市心理卫生中心、东莞市精神卫生中心新涌分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点等。
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新院位于中堂镇江南村麦洲岛,环境优美,建筑宏伟,总设计床位1000张,一期开放床位675张。医院技术力量雄厚,现有在职职工288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3人,其中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25人;硕士以上学历3人,本科学历113人;医院拥有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辅助检查和专科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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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招聘34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招聘6个岗位34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按照《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薪酬绩效分配方案》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4)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公立医院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网上报名。应聘者点击报名链接:https://www.wjx.cn/vm/Q0LkU7c.aspx#,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将以下资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医院邮箱dgsqyrsk@126.com(邮件标题与附件压缩包文件名均以【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格式命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3)工作经验证明(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电子扫描件;(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6)所有学历的学历认证,所有学位的学位认证,在读学历提供学籍认证(以上认证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7)《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件2: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
(8)个人电子简历;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考核通知,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采用“实操+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实操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80分。实操成绩和面试名单在全部实操考核环节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当场公布。考生须携带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实操考核,未能如期参加者,自动取消应聘资格;同时由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方能正式进入实操环节。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工作执行力与操作技能水平等方面,考核时长为5天,合格者方能列为拟面试人选。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未能如期参加者,自动取消应聘资格。在实操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在实操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实操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遇同分情况,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确定排名。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提出,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将新招用人员情况报有关部门登记备案。(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查询。(三)新招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月)内到岗工作,逾期将取消招用资格。新招用人员正式入职后,由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相关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试用期岗位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具体职称聘任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办法执行。(四)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五)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咨询电话:0769-81209100;联系人:袁老师、詹老师
来源:东莞市卫健局
网址:http://dghb.dg.gov.cn/ztpd/gkzp/bzwryzp/content/post_4314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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