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红寺堡检察设立“解民忧”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站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文摘   2024-11-08 16:32   宁夏  

“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立足当地易地搬迁生态移民集中安置区特点和实际,紧贴民生需求,设立“解民忧”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站,与职能部门加强协作,提高护企质效,用心用情用力做实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该院选取辖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集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集中生活和家政、餐饮、洗车等民营企业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性场所)设立“解民忧”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站,联合民政、人社、残联等八部门签订《共同促进特殊群体相关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建立“专业化办案+社会化管理”共护特殊群体权益机制。

围绕辖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难、特教中心招生难、开具监护人证明难等问题,红寺堡区检察院与民政、残联、人社等八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商解决对策。办理不符合托养条件的精神残疾人马某某线索时,该院启动共护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机制,牵头召开个案保护协商会议,决定由公安、民政、乡镇联系将马某某送医治疗,残联负责后续康复工作,民政负责其未成年子女的临时监护和后续送养福利院事宜,妇联、团委负责链接社会资源保障其大女儿的学习生活费用,检察机关协调督促各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支持村委会起诉撤销变更监护人。目前,马某某已被送往宁安医院治疗,其大女儿由小姨接回学习生活,另外2名未成年子女暂时安置在敬老院生活。

该院借助残疾人托养中心“侠客行”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的便利条件,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站”,让罪错未成年人与被助养人员共同学习、工作,同时通过参与志愿服务,让他们在感受到关爱的同时奉献爱心,从而矫正思想偏差,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目前,该院已委托残疾人托养(自强)中心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为期6个月的干预帮教工作。

依托“解民忧”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站,红寺堡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一企一检察官”服务联系工作机制,紧扣残疾人托养中心及其11家实体企业、电商平台的法治需求,联合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普法宣传,增强企业维权意识。向企业发放《法律风险提示函》100余份,引导企业认真落实劳动法,保障残疾劳动者合法权益。合力解决残疾人托养中心公办民营快餐店设备更新的资金50余万元,有效解决被助养人员、独居老人的就餐问题,税务机关依法兑现各项优惠政策,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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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宁夏法治报

编辑丨牛   丽   

审核丨马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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