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但是建议留存
当初做出约定时的有关资料哦!
延伸小知识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
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
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任何一方都可以
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
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
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
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发生工伤
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除了工伤保险,非全日制员工怎么参加养老保险呢?
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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