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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析】曲靖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解析
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它是政府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旨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而向用人单位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二、用人单位为什么要缴纳保障金
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经济手段鼓励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吸纳残疾人就业,使有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对吸纳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征收保障金,让各用人单位履行应尽的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缴纳保障金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方式,目的是引导、督促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三、保障金征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云财非税〔2017〕32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19〕2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1.5%,应当缴纳保障金。
四、保障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19〕24号)明确规定:“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五、保障金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云残非税〔2017〕32号)规定: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主要包括: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五)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助。
(六)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六、保障金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保障金的征收对象是安排残疾人就业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七、残疾人的界定范围是什么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八、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应符合哪些要求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九、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时,有何特殊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十、保障金如何计算缴纳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5%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年平均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5%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十一、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十二、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确定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十三、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应向主管的残疾人联合会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由残疾人联合会对用人单位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人数进行审核,审核之后数据将发送至当地税务部门。用人单位在税务部门申报时,如对审核后的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存在疑问,应与当地残联联系。
十四、用人单位向主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核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每年的3月,市残联会在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审核的通告,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关注信息,并按照通告的时间节点向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情况。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市直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向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实时将安置人数情况发送给同级主管税务部门。
十五、保障金的缴纳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用人单位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云南)”网址(https://etax.yunnan.chinatax.gov.cn)进行办理。
十六、保障金的申报缴纳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保障金按年缴纳,每年征期为9月、10月、11月,不得缓缴。
十七、用人单位如何填写保障金申报表
用人单位在申报时,应如实填写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十八、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方式有哪些
(一)网上申报
进入“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选择法人用户注册或登录,进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点击“在线办理”。
建议用人单位优先选择节约时间、减少跑动次数的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办理。
(二)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单位所属地残联进行现场申报。
十九、保障金有哪些减免政策
(一)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此政策执行截止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
(二)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需要减免的,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
二十、享受保障金政策优惠的小微企业在减免期内是否需 要进行申报
享受保障金政策优惠的小微企业在减免期内需要进行保障金申报。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在职职工人数”等数据,系统依据用人单位填报的“在职职工人数”和相应后台信息,自动选择减免类型。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保障金征收机关报告,并按规定计算、申报缴纳保障金。享受优惠政策到期的,应当停止享受,并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保障金。
二十一、用人单位因减免或多缴保障金是否可以申请退费,应向哪个部门申请退费
可以,由用人单位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十二、用人单位没有按期缴纳保障金要承担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处理,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二十三、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将如何进行处理
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在保障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曲靖市残联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编辑/梁贵芬 胡丹婧 陈紫佳(实习)
责编/赵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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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制/袁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