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都是自家人,挤一下就到了”
“大家是工友,磨不开面子……”
顾及亲情友情违法超员上路
殊不知,“挤”进去的是隐患
“超”出来的是危险!
近日,师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冬季”交通违法整治工作中,突出“一早一晚”交通违法查处,短时间内在同一地点查获两起面包车超员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2月10日18时56分,交警大队在开展路检路查时,查获云D**763号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3人,超员6人。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车人进行了超员危害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杨某波处以罚款并记分的行政处罚。
19时10分,同样的地点,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云D**695的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属于超员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车人进行了超员危害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曹某昌处以罚款并记分的行政处罚。
对于超员载人
部分群众还存在这样的误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质量越大,惯性越强,这是基本的物理常识。超员车辆因载重量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如果是严重超员,更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意外。
超员还会加重事故严重程度。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
师宗公安提示
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
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切勿驾乘超员车
超员危害大
多一个都不行
来源/师宗县交警大队
编辑/梁贵芬 胡丹婧 陈紫佳(实习)
责编/赵宏伟
监制/张学昌
总监制/袁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