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名称:心电监护仪
(四)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1.≥10英寸彩色LED背光液晶屏,可选配触摸屏,屏幕分辨率800*600
2.标配锂电池工作时间≥4小时,可选大容量锂电池工作时间≥8小时
3.标准配置可监测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等参数
4.主机使用寿命≥10年
5.具备至少 4个功能按键(报警复位键、报警暂停键、NIBP、主菜单)
6.工作环境:温度:0℃~40℃,湿度:15%-95%非冷凝,大气压:86.0-106kPa
7.支持3通道记录仪
8.耐极化电压≥500mv
9.共模抑制比>105dB
10.至少具备手动、自动和连续测量三种测量模式
11.≥25种心律失常分析
12.具备动态血压分析或血压概览分析
13.支持QT/QTC分析功能
14.具备双通道体温测量功能,且测量范围满足0-50℃
15.具有药物计算、肾功能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血液动力学计算功能
16.主机具备IPX1防护等级和CF电击防护等级
17.内置wifi功能,wifi类型为2.4G或5G
18.SPO2测量范围:0-100%,测量精度:70-100%: ± 2%(成人/ 小儿),具备厂家自研血氧模块类型
19.支持双通道IBP测量功能,测量范围:-50mmHg~300mmHg
20.具备趋势图/表、事件存储、NIBP测量结果、全息波形等存储功能,且全息波形存储≥48小时
21.具备他床观察功能
22.支持3/5/12导ECG导联类型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八)提供所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地点: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医学装备部办公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发送(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递交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375号
联系人:许定涛
联系电话:15123210594
电子邮箱:4792807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