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微课堂】第8期:农村产权的转出方申请进场交易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文摘   2024-11-29 19:06   福建  



农村产权的转出方申请进场交易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转出方申请交易农村产权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备案)表》;

2.转出方为农村集体的,须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转出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的原件或扫描件;

3.委托办理流转交易手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方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

4.标的物权属材料,包括标的物权属证书及质(抵)押、查封、扣押等情况说明,转出方无法提供权属材料的,应承诺其对标的物享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处分权,标的物权属无争议;

5.标的物信息,包括标的物类别、数量、规模、坐落(四至)、配套设施、附着物信息等;

6.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涉及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等集体资源的流转交易,还应提供准予流转交易的要件。包括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取得的行政许可决定、农村集体民主议事决策材料;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交易,受让方资格须符合转出方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

7.标的底价及作价依据;

8.涉及相关权利人优先权或放弃优先权的,需提供相应书面佐证材料;

9.其他可能影响交易和合同订立的必要信息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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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市产权教育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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