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民法院认真履行执行职能,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11月4日至11月8日,5天限制高消费88人次,纳入失信174人次,拘留10人次,查封房产42套,查封车辆182辆,执结333件。
一、查人找物
图 01
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重庆某集团兴义分公司经营地进行财产调查
艾某某与重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11月5日,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重庆某集团兴义分公司经营地进行财产调查。
图 02
执行干警评估被执行人金某名下位于东莞市某小区的房屋一套
金某责令退赔一案,11月6日,执行干警到广东东莞市评估被执行人金某名下位于东莞市某小区的房屋一套。
图 03
执行干警到仓更镇调查被执行人吴某某行踪下落及财产线索
汉源县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吴某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11月7日,执行干警到仓更镇调查被执行人吴某某行踪下落及财产线索。
二、强制执行
图 04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李某某宣读拘留决定
何某某与李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11月4日,执行干警传唤被执行人李某某到法院后,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兴义市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被司法拘留的压力下,被执行人李某某向法院承认拒不履行义务的错误,履行了部分案款10000元,并就剩余案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基于被执行人积极认错和主动履行的良好态度,兴义市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李某某采取的司法拘留措施。
图 05
执行干警查封被执行人郓城某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车辆一辆
张某某与郭某某、郓城某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11月7日,执行干警到顶效大龙潭查封被执行人郓城某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车辆一辆,后续将根据案情进行处置。
三、执行成果
图 06
执行行动现场:执行干警传唤被执行人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加快结案速度,提升执行效率,兴义法院于11月5日、6日开展为期两天的“贵在执行•找人促执”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攻坚平日拒不露面、工作难以推进的执行案件。截至11月6日下午16:00,兴义市法院冻结13.31万元,扣划10.25万元,查封车辆19辆,传唤被执行人31人,拘留8人,执结案件60件,执行到位380.81万元。
图 07
执行干警到万屯镇开展查人找物工作
施某某与尹某某、杨某追偿权纠纷一案,11月6日,执行干警到万屯镇开展查人找物工作,在找到被执行人杨某后,其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协商,最后,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图 08
执行法官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听证
黔西南州某汽车服务公司与陈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11月6日,执行法官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听证。
图 09
被执行人贵州某装卸有限公司当庭履行案款40000元
周某与贵州某装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11月8日,被执行人贵州某装卸有限公司经法院传唤到庭后,当庭履行案款40000元,最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剩余未履行案款达成执行和解。
图 10
信访接待专员接待信访人南宁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
11月8日,信访接待专员接待信访人南宁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并就其提出的信访问题与诉求一一进行解答与回应。
来源: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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