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大觀園】歡慶新春齊守法

文摘   2025-01-27 10:52   中国澳门  



爆竹一聲除舊歲。很多人都喜歡過年燃放爆竹、煙花。不過,基於安全考慮,很多地方都有禁止或限制燃放爆竹、煙花的規定,澳門也不例外。



在澳門,根據第49/98/M號法令有關規定,一般情況下,燃放爆竹、火箭或煙花須獲得治安警察局或海事及水務局發出的許可或准照,且須在法律允許的時段及地點進行。例如:商場老闆想在開張時放爆竹,根據上述法令第6條的規定,應向治安警察局申請『燃放爆竹許可』。


不過,在農曆新年期間,在法律所指定的地點燃放爆竹、火箭或煙花,就無須申請許可及准照。根據市政署的公佈,2025年農曆新年允許燃放爆竹、火箭或煙花的地點是澳門孫逸仙大馬路(近旅遊塔新城填海地)、氹仔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近海傍處,有關燃放的期間和時段可以瀏覽巿政署網頁https://www.iam.gov.mo/c/notice/detail/32caea37-271f-4c64-9515-60095403cd58。


提提大家

燃放爆竹、火箭或煙花外,燃放時必須注意安全。如果在燃放爆竹、火箭或煙花時不慎對他人的身體或財物造成損害,不論有否過錯,都須向有關人士承擔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



另外,農曆新年前夕,有市民可能會選擇到內地購買年花帶回澳門。不過,提提大家,並不是所有花都可自帶入境澳門的,當中包括蘭花。為甚麼呢?




因為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附錄I和附錄II,所有種類的蘭科植物已被列為瀕危物種。而按照第2/2017號法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第5條的規定,攜帶蘭花等瀕危物種入境澳門前,需先向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申領瀕危物種證明書及准照。


科處罰款

須留意的是,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未具備證明書及准照攜帶蘭花入境,如涉及公約附錄II所列物種屬行政違法行為,可被科處澳門元5,000至100,000元的罰款;如涉及公約附錄I所列物種會構成輕微違反,可被科處澳門元200,000至500,000元的罰金及相關標本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的處罰。此外,除上述處罰外,依法還可科處禁止向違法者簽發證明書為期兩年;以及吊銷已簽發予違法者的有效證明書等附加處罰。

澳門政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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