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通报:9月19日,刘某杰遇害案发生以后,刘某(男,60岁)为博人眼球,蓄意编造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10日。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依法依规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湖南长沙警方通报“刘某杰遇害案”,两嫌犯坠楼身亡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通报,2024年9月19日上午9时12分,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一小区宿舍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刘某杰(女,58岁)遇害,犯罪嫌疑人江某(男,35岁)、江某辉(男,31岁)坠楼身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