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专责组《关于征选2025年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的通知》(甘设专责商务发〔2025〕1号)安排,现面向全县征选2025年第一批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程序
(一)征选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参与。根据我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限上企业纳统入库的相关要求,对2024年消费品销售达到或即将达到限上纳统要求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对能积极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的企业,优先征选为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企业。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特别是2024年政策实施期间有虚假交易、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先涨价后补贴、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取消参加补贴活动资格。
(二)征选程序。参与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企业,由县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择优推荐,上报市商务局汇总后,申报省商务厅入选企业和商户目录,并在官网进行公布。
(三)强化监管。要全面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对县内参与活动企业的监管,联合发改、财政、市监、审计、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商家合法权益。
二、征选企业类型和资质
(一)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须在庄浪县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乘用车新车销售的企业,能开具甘肃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报名时虽未纳入、但承诺达到条件时能依法配合申请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2.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3.须配合开展审计工作,对2024年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企业,应保存相应的购进、销售、出库、车辆信息、置换车辆及购买人信息等凭证资料,装订成册,报商务局一份。并按主办方格式要求登记、提交个人乘用车以旧换新信息,形成台账。
4.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准确向消费者介绍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二)家电销售企业。首批征选“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12类家电产品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企业规模较大,覆盖面广,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3.企业经营稳健,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4.具备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5.参与线下核销的企业,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系统识别销售的家电产品。
6、须配合开展审计工作。
(三)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销售的新车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三个强制性国家标准,获得3C认证证书;
3.与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4.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场地,确保收、运、存环节安全,形成闭环,坚决防止废旧车辆再次流入市场;
5.与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能够及时将回收车辆交有资质协议合作回收企业,确保“一日一清”。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企业销售发票开具地在我县;
6.签订守信承诺书,作出守信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以旧换新各项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先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交易、以次充好、非法翻新、囤货、倒卖等各种方式的骗补行为,对上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7.加强对企业(门店)服务人员培训,确保熟练掌握以旧换新政策和补贴申请流程。落实“三上墙”(政策图解上墙、价格上墙、监督电话上墙),让消费者明白政策、积极参与。
8、须配合开展审计工作。
(四)家电、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注册,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直营回收网点或加盟、协议合作等网点;
3.回收企业应建设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贮存场地;
4.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5.与销售企业(门店)签订回收协议,及时对接完成废旧家电、电动自行车回收业务,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特别是废旧家电和车用电池要交付生态环境和工信部门核准的回收拆解企业处理,确保进入正规拆解渠道,不发生隐患事故。
三、报名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店面门头和店内经营现场照片、企业(商户)的信用或征信报告、品牌授权书、庄浪县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销售企业申请表和承诺书(申请表和承诺书报名时现场填写),2024年12月底财务报表或纳税申报表。对于2024年参与实施过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资质所明确提出的配合审计所必须的2024年购销、出库、收旧及购买人信息等凭证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企业存档1份,向县商务局报备1份。
所有申报企业必须提供10日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许可及处罚查询截图。
四、报名时间和地址
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和个体商户,务必于2025年1月16日中午12点前,向县商务局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如经营类别重复的企业须分头报送),提交申请表和承诺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逐级向省市推荐,公告期内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活动。
联系电话:0933—6621021
(申请表电子版可在庄浪县门户网站下载)
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第一批实施企业申请表 | |||
填报日期:2025年 月 日 | |||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地址 | |||
注册地址 | |||
经营范围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
是否获得品牌 | 是否具备上门收旧、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 | ||
近三年来有无活动违法违规记录 | 商品进货质量保障 | ||
是否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汽车、家电和蓄电池的场地 | 是否有直营回收网点或加盟、协议合作等网点 | ||
家电企业应具备免费上门收旧能力 | 2024年年销售额 | 万元 | |
企业承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