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元旦”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的公告

民生   2024-12-30 15:16   辽宁  

为满足婚姻登记当事人在特殊日期办理登记的需求,做好“元旦”特殊时间节点婚姻登记服务工作,庄浪县民政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根本,立足民政本职,紧紧围绕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的目标,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节期间婚姻登记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民电〔2024〕85号)文件精神,将在(1月1日)周三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其他业务均不予受理),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避免人群聚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日期及时间


日期:2025年1月1日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结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2.双方或一方必须为甘肃省内户籍居民;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


6.双方为内地居民,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三、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须有省公安厅公章、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本人页须有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


3.男女双方需带3张两寸近期红底免冠彩色合照。


4.现役军人另须出示有效期内的的军人证件原件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人证件、《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和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相关部门更正。若现役军人选择在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另一方常住户口不在甘肃省的,则需要提供能证明入伍前户口在本县的证明材料,比如户口本(有现役军人的名字)或者因服兵役户口注销证明。


5.再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法院调解书原件或判决书原件(要有生效证明书原件),户口本婚姻状况应为离婚,户口还在原婚姻家庭户口簿未迁出者,须变更本人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的,户口簿婚姻状况应为丧偶。


6.户口簿上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要完善并与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相关机关更正,公章不清晰或漏盖的,需到有关机关补盖。


四、预约方式


网上预约:当事人可以在12月31日下午17时前登录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gansu.gov.cn/)进行预约,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和联系电话,方便工作人员预审和反馈预约情况。


五、温馨提示


1.为缩短登记时间,提高预约和办证效率,请当事人提前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幸福的婚姻需要两个人用心经营,只要双方相爱相守,天天都是好日子。请新人们理性选择登记日期,避免人员聚集。


3.提倡婚事新办、喜事简办,不要彩礼或少要彩礼,反对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共树文明新风,共建和谐家庭。


咨询电话:0933—6615156

办公地址:庄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婚姻登记窗口

庄浪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27日

庄浪微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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