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全面取消!

政务   2025-01-07 16:05   广东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小布哥从市人社局获悉,中山已于2016年5月起,按照省有关规定取消了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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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和社保缴费手续即可。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行参保

若申请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可办理参保:

(1)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3)香港澳门台湾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或凭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符合以上条件的个人,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参保缴费。



中山发布编辑部

编辑:潘伊彤
美编:钟美君
执行总编辑:邹岳廷
总编辑:李华炎
素材来源:央视新闻 中山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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