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标准造价资讯
2024第04期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24年11月30日
四十五载共历春华秋实,蓉城相聚同享盈枝硕果。11月3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学术大会在成都隆重热烈召开。此次会议主题为“致敬标准化工作者,弘扬建设行业精神”,旨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庆祝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成立45周年,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提升工程建设标准质量水平和标准化学术水平。大会共设开幕式、协会成立45周年主题活动、主旨发言、“四好建设”系列标准发布及赠书仪式、会旗交接等重要板块。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有关负责人,4位中国工程院院士及行业顶尖权威专家,与协会各分支机构及行业相关代表齐聚一堂,共襄盛举,共贺盛典,共商大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和有关部门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有关省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标办、标准化协会等机构负责人,有关城市工程建设标准化机构负责人,工程建设标准科技创新奖获奖项目代表,协会秘书处及有关分支机构负责人及代表,其他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等,共计1万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了会议。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以下简称《标准体系》)。《标准体系》指出,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为核心,以“新城建”对接“新基建”,明确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框架,加快推进我国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推动构建城市发展新格局。
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框架描述了标准体系的基本组成单元,包括基础通用、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感知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公共数字底座、应用支撑、建设与运营、安全与保障9类标准规范。标准体系框架中各子系统标准共同构成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的一体化标准,各子系统标准间相互关联,保障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发挥出高效、智能、绿色的综合效能。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四项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尘埃粒子计数器性能试验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城镇清洁供热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及一项行业标准《城镇供热工程智能化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
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对发生六种情形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的意见》,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0月31日。旨在创新和完善工程造价咨询监管方式,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等有关规定,对发生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明显低于成本、有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被依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被投诉或者举报后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价咨询业绩与本企业的人员配备及管理水平等明显不符、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综合误差率较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执业活动信息或信用档案信息等开展监督检查不配合特别是逃避监管等“六种情形”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通过实施清单管理、开展重点检查、强化事后监管、建立通报制度等措施对其进行重点监管。
近期,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印发《2023-2024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围绕造价咨询企业2023-2024年度基本条件、企业市场行为和企业不良行为三个方面,按照企业申请、市州分类、省上复核、结果公开四个步骤,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采用综合评分法,加减累计百分制,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 A、B、C、D四个类别的信用风险分类。该省、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将联合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工作,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共享共用,运用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10月25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海绵城市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24)等9项定额,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招标或签约项目按原约定执行。
11月6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建立以人工成本综合指数动态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长效机制,明确了定额人工费表现形式、调整原则、人工成本综合指数测算原理、工作职责和发布频次等内容。该通知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与湖北省2024版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起草了《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泥建材化利用技术规程》,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起草了《四川省锚杆静压桩加固技术规程》,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起草了《超高性能混凝土装配式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围护结构技术规程》等3项地方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
近日,国家标准《混凝土和砌体结构改造与加固修复用灌浆材料》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负责人、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科研单位专家,就《混凝土和砌体结构改造与加固修复用灌浆材料》国家标准编制工作进行了充分研讨。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基础支撑,近年来,住建部持续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逐步用全文强制性标准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现已发布实施37本强制性规范。2024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就“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围绕建造好房子,发布住宅项目规范,提高住宅建设标准”作出了重要部署,本次《混凝土和砌体结构改造与加固修复用灌浆材料》国标的启动编制,是标准化方面围绕“好房子”目标,针对既有建筑如何改造提高安全性的主动破题,也是国家标准层面对灌浆材料的统一规范,将有力助推今后的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市场和新材料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混凝土和砌体结构改造与加固修复用灌浆材料》编制大纲和编制组成员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宣布名单,国标编制工作正式启动。该国标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清华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湖南固特邦土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上海悍马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德新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研全固建筑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建研善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共同参与编制,预计2025年形成标准成果。
10月22至23日,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编,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华信众恒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正中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编制的202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定额》)等3部《定额》初稿审查会在成都召开。《定额》编制组全体成员,3个专家组27名审查专家,共78人对《定额》初稿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通过评审。下一步,《定额》编制组将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施工现场管理的深度融合,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4〕15号)。该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与我省现行的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施行,适用于2025年1月1日以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招标工程或2025年1月1日以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非招标工程。原《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7〕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川建标发〔2022〕226号)同时停止执行。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调整现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通知》(川建标函〔2024〕3159号),将现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2020定额”)的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进行调整。一是调整“2020定额”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中的取费基础和费率。二是调整“2020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该调整通知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由省造价总站起草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和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计价的通知》(川建标函〔2024〕3160号),近日已经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并正式印发。该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发出招标文件的招标工程,或依法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非招标工程,按该通知要求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价格信息采集,切实加强信息管理和经验交流,省造价总站对“四川省材料价格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于2024年11月1日在成都组织召开了“四川省材料价格信息系统”操作培训会。
会议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全省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答疑,并就工程材料信息采集发布工作开展座谈交流,对《四川省建设工程材料等价格信息采集发布管理规定》起草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
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监督服务站、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中心、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省造价总站有关科室、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11月5—8日,省造价总站组建调研组,赴福建、海南调研材料等价格信息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改革,健全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工程计价体系,深入学习省外材料等价格信息采集、发布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11月13日,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王京阳副站长、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站赵雷主任等一行赴省造价总站调研交流工程造价改革工作。双方围绕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的监管情况及实施效果、工程造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及应用效果、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情况、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的经验,以及城市更新及房屋修缮工程的计价依据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两地三站就工程造价各项工作的开展相互借鉴、相互促进,为京川两地工程造价改革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路径、新举措。
10-11月,共处理计价依据解释和计价争议调解273件,涉及争议金额约8.38亿元。完成招标控制价网上备案144条,工程竣工结算网上备案279条。发布全省建设工程材料等价格信息50025条,网上点击率2474699次。
近年来,乐山市造价站牢固树立服务工程建设、促进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在工程造价信息的权威性、地域性、时效性、准确性、服务性上下功夫,扎实履行造价管理职责,为重大建筑项目建设提供科学精准服务。
一是横向联动强化信息权威性。近期主动与乐山市财政评审投资中心达成联通机制,工程造价信息征求对方意见并达成一致,通过联动把问题在发布前就得以解决。二是下沉区县扩展信息地域性。乐山地域广,包括偏远的两边一川共有11个区市县,涵盖了不同地域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为确保我市各区县建设工程项目顺利有序推进,我站联动区县住建部门,将熟悉工程造价的工作人员纳入信息采集体系,做到所有区市县每月均单独发布地方造价信息。三是服务现场提高信息时效性。建筑材料价格受市场供需、宏观经济形势以及自然因素等多种条件的影响波动频繁、复杂。近期我站工作人员敏锐捕捉到本地砂石因河道治理而产生的价格波动,及时到五通、犍为、沐川实地走访,调研波动原因,及时调整相关信息发布。近期沙湾严格执行现场禁拌,我站及时跟进,新增发布沙湾区预拌砂浆价格。四是多方调研加强信息准确性。信息采集人员深入建材市场、工程项目进行详细采集,工作人员汇总、审核采集数据,结合专业网站、大宗材料期货行情等互联网新手段,实时跟踪建材变化行情,使其准确性越来越贴近市场行情,更好地应对因区域间贸易和资源流动对本地工程造价的影响。五是以点带面提升信息服务性。我站每月上报省住建厅造价总站2300余项价格信息,并在市住建局官网免费发布,单条信息点击量多达上万余次。结合我市工程项目使用新科技、新型建材的需求,及时到厂家、工地深入调研,第一时间发布新型建材市场参考价。有效推动新科技、新材料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
为进一步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和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计价的通知》(川建标函〔2024〕3160号)文件要求,2024年11月德阳市造价站按照市住建局工作安排,对本市执法部门、固废处置中心、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再生骨料及再生建材生产企业等单位开展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建筑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分类处理费、收运费等收费情况。下一步将根据收集的信息及时发布相关费用参考信息,便于建设各方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中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