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观光巴士自动导航避障,无人售卖车招手即停,无人清扫车精准执行垃圾收集……初冬的安徽省合肥市骆岗公园内,智慧化的场景随处可见。由安徽中科星驰自动驾驶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以高阶智能驾驶系统为核心技术的新能源商用车产品,悄然提升着人们的游览体验。
从公司初创,到实现新技术在港口、市政、物流等多领域、多场景商业化应用,中科星驰仅用了三年时间。在公司联合创始人、首席技术官王智灵看来,企业的迅速成长得益于安徽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起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的护航机制。
专项立法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是安徽实施的一项新举措。2023年12月28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这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专项立法。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作为安徽十大新兴产业之一,在提升零部件产业规模、研发创新能力、产业集聚能力等方面尚需增强。条例就创新引领、产业链提升、场景拓展等作出规定,以法治力量保障整车、零部件、后市场三位一体全面发展。
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安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62.1万辆,同比增长81.4%,占全国比重的12.6%。“条例实实在在地解决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难点,强化了产业链上下协同联动,为链上企业带来大量先行先试的应用场景,让企业获得技术更新和市场开拓的强劲动能。”王智灵说。
这是合肥骆岗公园中安徽中科星驰自动驾驶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无人驾驶观光巴士。(受访单位供图)
科大国盾量子公司的工程师正在进行微米级光纤器件调试。(受访单位供图)
按需立法,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升到“法”的高度,允许企业家、人大代表在营商环境上“小题大做”,是滁州市持续发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之一。
“我们将继续积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坚持市县联动,形成工作闭环,切实解决企业家反映的困难问题,围绕‘双招双引’、实体经济等大事要事,创新开展全方位全链条监督,推动营商环境不断升级。”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图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