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
年底将至
这样使用医保卡
可能让你因骗保而吃官司
我市已有20名参保人员
因超量开药和恶意串换等行为
涉嫌骗保被移交公安部门
医保基金,是专门用来支付参保人员正常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随便乱用、串用。职工门诊统筹的2000元、慢病特病的年度季度限额,都是给参保人员正常发生就医购药报销使用的额度,而不是给参保患者随意使用的钱,没有就医购药需求就不应该使用,虚假使用或是转借他人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就是违规甚至违法行为,达到一定金额还可能构成诈骗医保基金罪。在大数据面前,一切违法违规行为都无所遁形。
特别提醒大家,年底了,有些医保定点机构可能会说:“医保门诊统筹到12月底就到期了,得赶紧用,不然就浪费了。”然后忽悠大家违规使用相关待遇,不管是主动故意还是被动配合,都是违法违规的,甚至可能涉嫌骗保犯罪。年底突击使用医保卡,看起来像是占便宜,其实是得不偿失。
1.使用本人职工门诊统筹和慢特病待遇串换保健品和生活用品、预存会员费、为亲属支付费用都属于违规违法行为。如果用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基金时,在口腔、中医等各类医疗机构发生了不真实的医疗行为,被查出来你会受到行政处罚、影响个人信用、暂停医保待遇,公职人员构成违纪的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利用本人待遇通过虚构诊疗购药行为返现、大量超量开药倒卖,造成基金损失超过5000元的可能构成诈骗罪,将被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今年,我市已有20名参保人员因超量开药和恶意串换等行为涉嫌骗保被移交公安部门,其中涉及公职人员8名。
医保定点机构是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角色,有责任保护大家的健康。合法诚信经营是你们必须遵守的原则和底线。有些医保定点机构看到职工门诊统筹和慢特病待遇的好处,就想着从中捞一笔,说什么“互惠互利”,但这种行为很恶劣,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违规甚至违法行为规定得非常详细,轻则罚款、重则暂停或解除医保资格,给医保基金造成损失的还可能构成犯罪,望全体医保定点机构认真学习。
1.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虚构药品和诊疗项目,伪造、变造医学文书、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即为违法行为,超过5000元的就可按涉嫌骗保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2.个人或团伙,通过广泛收取参保人员医保卡,联合串通医保定点药店、诊所、医院,采取虚假就医购药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利用中间抽成、按比例返现的行为,机构和团伙均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超过5000元即为骗保犯罪。
国家医保真实案例:
(一)还有免费住院这种好事?
现象:某医院以持医保凭证到医院可以免费治病、免费接送、免费吃饭、免费住院以及出院时获赠药品或者现金等为噱头,吸引大量城乡医保参保人到医院虚假诊治、住院,通过空刷医保虚假就医方式,累计骗取医保基金共计数千万元。
处理:经法院宣判,上述医院的投资人、实际经营者——小甲、小乙、小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空刷医保虚假就医的方式骗取医保基金1亿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判处小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处小乙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判处小丙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二)不花钱也能买药?
现象:某药房对外宣称特殊病种患者到店使用医保凭证可以免费配药,采用开具药品后不收取患者自费金额,少给、调换药品的手段,骗取医保基金30余万元。
处理:经法院宣判,该药房法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经营的药房,串换药品销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退赃款三十余万元。
谨防冒充医保、公安、检察院等部门
实施电信诈骗的情况
医保部门不会因涉嫌违法违规
而要求参保人员向安全账户转账
有问题或线索
请第一时间
向当地公安部门核实
涉及医保问题
可拨打0459-12393举报
监制:崔广胜
觉得不错,点赞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