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案例分享 | 行业动态 | 新闻要点
受玛沁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玛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玛沁县河道采砂砂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沁政〔2023〕86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单位所属建筑用砂采砂权公开转让,挂牌总价:130.35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4年10月24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叁拾玖万元整(人民币390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5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认受让方。
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壹
标的位置
贰
项目概况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叁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1
玛沁县大武乡德勒尼曲河可采区建筑用砂石矿可采砂石转让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
意向受让方可至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参考查阅该项目《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及《资源量简测报告》,相关报告仅供参考,本项目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3
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4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5
该标的物以交付为准,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做承诺,不参与任何相关手续的办理,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资产,需到玛沁县相关部门咨询落实手续的办理后才能到我市场报名,评估报告、资源量简测报告和图片仅供参考;
6
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受让申请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向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提供500万以上银行资信证明;
8
本项目经营期内采砂许可证不允许转让;
9
意向受让方竞得标的后,需向玛沁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缴纳150万元保证金,用于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证相关手续(河道采砂方案、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估等)以及复垦;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一次复垦验收,待验收合格后退回;
10
意向受让方竞得后,需支付前期资源量简测报告及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费用;
11
意向受让方需在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草原补偿协议,需自行与标的所在地村委会及牧民协商草场征占补偿费。
联系方式
沈先生 18997220221
郑先生 19997276513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官方网站
长按二维码跳转官网
青海产权交易|微信小程序
长按二维码跳转小程序
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