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1日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洪溪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周家洪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朱蕾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苏佳佳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田中志的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现予公告。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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