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7号)
(2024年9月27日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汪灵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筑兰为紫云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任命:
韦天罡为紫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黄翔为紫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建为紫云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罗青为紫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科长;
皮威为紫云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刘开方为紫云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李昌凡的紫云自治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肖爱华的紫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文宇的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兰波的紫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科长职务;
王建的紫云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袁紫霞的紫云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田双艳的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马书的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杨鲜的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何京才的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现予公告。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8号)
(2024年9月27日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
接受金丽红同志辞去紫云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肖爱华同志辞去紫云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其紫云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