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提倡“一老一小”结合设置,注重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同时养老设施宜与文化和体育活动、社区助餐点、教育设施统筹规划。10月17日,记者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已经印发实施。
新建住宅绿地率一般不低于40%
明确不同功能地区路网密度
轨道和轨道站点穿越的城市地块,鼓励“轨道+土地”开发模式,优先考虑同步建设,划定同步建设区。鼓励轨道站点与沿线开发项目实现功能整合、空间整合与运营整合,促进站城一体化发展。轨道交通站点200米范围内应优先布置商业、办公、社区服务等功能,鼓励综合开发,促进项目功能复合多元化。
道路建设应优先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路权,设置独立的步行系统和非机动车系统,营造安全、连续、方便、舒适的慢行环境。在居住区、商业办公区、轨道交通站点和常规公交枢纽站等,应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地。
提倡“一老一小”结合设置
公服设施布局应符合地区的人口分布特点,综合协调、 统筹安排,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置方式。宜在人口密集、环境良好、交通便利等区域布局,鼓励向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的公共活动中心及合肥城市活力绿环新翡翠项链布局。
幼儿园(托儿所)、小学、初中的配置应兼顾服务半径、千人指标与教育资源配置现状,优先考虑教育资源不足区域,相应补齐教育设施短板。幼儿园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幼儿园、中小学应就近布局街头游园或公园绿地, 配建家长等候区、公厕和停车等设施。
注重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15 分钟生活圈”内重点完 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和学径网络等;“5~10分钟生活圈”内优先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的服务设施、游乐场地和步行路径,满足儿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成长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