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勃利县公安交警大队近期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政务   2024-09-11 17:49   黑龙江  


为深入推进“交通安全整治年”行动,勃利县公安交警大队以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重点,加大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现将近期查处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当事人姓名:佟某坤
车牌号:黑KD00***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车辆颜色:白
车辆品牌:莺蓝电动四轮车
查获地点:S203公路
具体违法行为:饮酒后且无证驾驶机动车
执法单位:抢垦中队
体内酒精含量:56mg/100mL
违反的具体法律条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4000元罚款。

当事人姓名:孙某
准驾车型:无
车牌号:黑KD02***
时间:2024年09月02日13时50分
车辆颜色:绿色正三轮电动车
查获地点:X012公路大沃村路口
具体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法单位:巡逻一中队
体内酒精含量29mg/100mL
违反的具体法律条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二款和第四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第十四款。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与2500元罚款。

当事人姓名:杨某志
准驾车型:G2
车牌号:黑0920***
时间:2024年09月3日06时30分
车辆颜色:农用四轮拖拉机
查获地点:X148公路东岗电厂门前
具体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农用四轮拖拉机
执法单位:巡逻一中队
体内酒精含量25mg/100mL
违反的具体法律条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

当事人姓名:庞某
准驾车型:B2
车牌号:黑KE8***
时间:2024年9月3日14时40分
车辆颜色:白色                     
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
车辆品牌:吉利牌
查获地点:勃利县X148公路电厂门前
具体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32mg/100ml
执法单位:巡逻一中队
违反的具体法律条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当事人姓名:李某
车牌号:鲁D6T***
时间:2024年09月04日05时32分
车辆颜色:灰色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车辆品牌:吉利牌
查获地点:G229公路363公里处
具体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27mg/100ml
执法单位:大四站中队
违反的具体法律条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当事人姓名:苏某毅
准驾车型:C1
车牌号:黑K3S***
时间:2024年9月7日6时40分
车辆颜色:白色
车辆品牌:三菱牌小型轿车
查获地点:G229国道亿达加油站路口
具体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法单位:巡逻二中队
体内酒精含量23mg/100mL
违反的具体法律条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行政罚款。

当事人姓名:黄某强
车牌号:黑G6E***
时间:2024年09月07日19时57分
车辆颜色:白色                     
车辆类型:小型越野客车
车辆品牌:揽胜牌
查获地点:人民路
具体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67mg/100ml
执法单位:大四站中队
违反的具体法律条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当事人姓名:徐某
车牌号:鲁KC1***
时间:2024年09月09日06时21分
车辆颜色:白色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车辆品牌:宝来牌
查获地点:G229公路363公里处
具体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34mg/100m
l执法单位:大四站中队
违反的具体法律条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来源:县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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