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餐饮、烧烤经营油烟治理的公告

政务   2025-01-14 19:12   云南  


关于切实做好餐饮、烧烤经营油烟治理的公告


县城区各餐饮、烧烤经营户: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健康县城决策部署,有效控制餐饮、烧烤油烟对大气环境质量污染,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州、县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要求,现就餐饮、烧烤油烟污染防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餐饮、烧烤经营户须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定期清洗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减少油烟污染。

二、各餐饮、烧烤经营户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管道、操作间、公共服务区等,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出现滴漏现象。餐饮、烧烤经营户的灶具、烧烤炉须固定在指定位置,油烟须设立专用烟道排放。

三、各餐饮、烧烤经营户须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规范经营并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门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

四、餐饮、烧烤经营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清洗失去排油功能,以及超过油烟排放标准的,由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等部门做好指导服务、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的规定,将对经营户进行处罚,并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五、餐饮、烧烤经营户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时,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且油烟达标排放。否之,不予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

六、鼓励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餐饮、烧烤油烟共同管理,发现经营户有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南沙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0873-3032358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73-5642461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5642328       

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0873-3032817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元阳县南沙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当前,元阳正在积极创建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县。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广大市民是城市的主人,人人都是优美环境的受益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县的工作中,为创造一个文明向上、卫生整洁、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城市环境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为建设文明健康元阳共筑幸福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编辑:车亚茜

责编:刘国燕

监审:徐丽芳

总监:李艳梅

法律顾问:凌云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8851921;13888006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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