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
关于聘用唐静等十人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公示
根据《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等相关规定及补充请示,唐静等10人通过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审并考察合格,拟聘用为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从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干部、群众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必要的调查线索(监督举报电话:0831-8766037;8766099)。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
2024年10月25日
编辑:郑梦茜
初审:王 敏
审发:邓壮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