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北京、上海、广州相继发布

时事   2024-11-19 10:25   北京  

一天之内

北京、上海、广州

先后出台了重磅楼市政策——

涵盖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税费、户口等方面

利好买房人,一起来看

👇


Part.1

北京:

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11月18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


通知明确,北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根据通知,北京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Part.2

上海:

是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11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房管局、财政局和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政策原文 | 源于网络


二是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该《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Part.3

广州:

买房直接送户口

11月18日,广州发布新政,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另外,只要最近连续36个月内,在广州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编辑 | 徐菁
责编 | 赵宁宁
主编 | 杨公元
监审 | 宋锦峰
来源 | 人民日报、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广州日报
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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