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申请指南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为了保障2024级新生顺利入学,
做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已开通
新生“绿色通道”,
助力同学们安心学业。
新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无力缴纳学费的,可批准暂缓缴纳学杂费,先办理入学手续及学习,待入校后申请办理相关资助,确保不因贫困失学。
需要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有附表),可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ID:gdsjyt)菜单栏,点击进入“微专题”—“学生资助”栏目中下载,该表无需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请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绿色通道”申请条件
有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家庭遭遇自然灾害,重灾区重灾户的学生;
家庭因突发事件所遇到的暂时性困难;
家庭经济困难的军烈属子女及父母双亡的孤儿;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
因特殊困难,暂时不能交齐学费的学生;
因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或重大突发事件而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备注:以上条件具备其一即可申请
“绿色通道”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
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已经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可按照规定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缓交期限按照自身条件开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时需上传《广东省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已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上传贷款回执扫描件或图片。请于8月25日-9月6日登录迎新服务(https://zhxg.qypt.edu.cn/yxwz/)进行办理。
2.线下申请:
无法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办理的同学可在报到当天到校时现场进行办理“绿色通道”申请。学校于新生报到当天在二级学院报到处均设有“绿色通道”服务台,新生如有资助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前往咨询。
温馨提示:
(1)学生在申请”绿色通道“后还需按照新生入学指引中的缴费方式自行缴纳缓交额度之外的剩余费用。
(2)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及时申请”绿色通道“,办理贷款部分学杂费的缓交手续,贷款到位后由财务处批量办理抵冲应交费用手续,贷款额不足抵冲学杂费的差额部分,请按照新生入学指引中的缴费方式自行缴纳。
(3)未缴纳缓交额度外的剩余费用则视同欠费处理,迎新系统无法提前选择宿舍。
“绿色通道”审批流程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系统填写《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并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辅导员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并根据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二级学院领导审核;
学生工作处备案。
备注:“绿色通道”并不等于免费入学,而是贫困新生通过这条途径可以先入学,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后续问题。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可申请新生专项资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等资助项目,但首先要通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认定”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低保证、残疾证(家庭成员有残疾人士者提供)、单亲相关证明(离异或一方已故)、孤儿证明、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较大(凭当地政府县级民政部门证明)、家庭成员重大疾病证明等。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①学生持身份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现场注册,在线录入个人和共同贷款人信息申请贷款,并打印《申请表》;
②第一次(首贷)办理学生和共同贷款人(25-60周岁)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市、区)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申贷手续需提供要件;
③贷款学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贷款学生与共同贷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每学年开学报到时,贷款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各二级学院负责助贷工作的老师处。
了解完以上助学项目,需要申请的同学记得带好所需文件,及时申请。希望每一位新同学都能拥有美好的大学时光!
资助、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763-393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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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生工作处
初审:陈恒荣
复审:杨 宁
终审:缪彦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