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曲阳县医疗保险所
关于受理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险定点体检医疗机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7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8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9号)、《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阳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2021〕曲府14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统一部署,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基础上,为更好的满足全县公务员医疗补助险参保人员体检需求,方便群众。经局党组研究,2024年12月在全县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遴选一批体检定点医疗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
二、申请条件 申请纳入体检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疾病早发现、早诊断的能力以及以下条件: 1.符合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布局计划; 2.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正常运营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4.药品、耗材、诊疗项目价格不得高于同级同类公立医疗机构均值; 5.技术领先,医技诊疗类阳性指标检出率不低于同类体检定点; 6.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使用率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7.科室齐全、设备先进、环境舒适、布局合理; 8.与主要从业人员依法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9.价格合理,接受医保部门的谈判价格; 10.服务周到、结果精准,有完善的体检咨询及后续健 康管理服务; 11.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应当持续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12.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医保工作等。
三、申请流程 1、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医药机构如有需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8日之前写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布局规划的,领取申请资料。按要求准备完毕后,于12月28日之前上交医疗保障局503室。 2、申请资料受理完成后,医疗保障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专业评估、结果公示、协商谈判、协议签订、发布公告等相关工作流程。
四、申请资料 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承诺书; 2.《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体检医疗机构申请表》; 3.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上证照均提供副本复印件; 4.医疗机构提供科室设置一览表; 5.房屋权属证书或租房协议书; 6.职工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医师药师类别、所学专业、执业范围、执业地点、职称、行政职务等(含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 7.指定药品、耗材、诊疗项目价格表; 8.医疗机构提供医用设备清单及对应收费标准。 请严格依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格、加盖公章,并依照“材料清单”顺序,组织、排列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五、注意事项 各申请单位要实事求是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期现场考察工作中若出现与填报内容不符的问题,经核查属于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此次申报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定点申请。 2024年12月21日 来源:曲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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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曲阳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