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活动是危害社会的毒瘤,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稳定。为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公安局特发布
防范打击传销警示提醒:
通过发展人员加入并交纳一定费用以取得加入资格,从而实现非法获利。
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一定的入门费或其他费用以获得加入资格。
通过发展下线并按照团队业绩进行计酬。
如“民间互助理财”组织,打着“互助养老”的名义进行拉人头返利。
如珍宝币、五行币等,利用互联网进行投资骗局。
如“万家购物网”,通过消费返现诱使他人入会。
如“善心汇”,打着“扶贫济困”的旗号进行敛财。
通过销售号称能治百病的保健品进行传销活动。
新型传销常常披着“国家扶持”、“企业受政策保护”等外衣,以“自愿连锁经营业”、“项目众筹”、“纯资本运作”、“金融创新”等为幌子,从事传销活动。
打着“扶贫项目”、“产业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幌子,通过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进行传销。
利用“微商营销”、“电子商务”旗号,销售保健品、化妆品等,诱骗亲朋好友或网民加入,实行多级分销计酬。
打着“消费返利”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为噱头,实际是拉人头传销。
打着投资创业的旗号,以“虚拟货币”、“网络资本运作”、“区块链”、“原始股”为幌子,吸引投资人。
打着玩网络游戏为幌子,通过游戏充值、奖励等方式进行传销。
打着“感恩回馈”、“互助投资”、“慈善救助”等旗号,以资助留守儿童、消费防老等“慈善”幌子,鼓励发展会员并给予奖励。
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旗号,以赚取佣金、旅行积分和免除月费为诱饵,鼓动参与者发展下线。
传销具有隐蔽性,往往打着合法经营的旗号,外衣不管如何变化,但有三大本质特征是不变的:一是交“入门费”。这种费用可能被称为“加盟费”、“培训费”或以认购商品的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实际上是为了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拉人头”。传销活动往往以发展下线成员为主要目的,参与者通过招募新成员来获取收益,而不是通过实际的产品销售或服务。三是团队计算报酬。传销活动的报酬结构通常是基于多层次的团队业绩来计算的,即上线成员的收益来自于其直接和间接发展成员的业绩,而非单纯基于个人销售业绩或提供服务的收入。
不法分子选择网络新概念或新型营销方式,以“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网络兼职、慈善救助、爱心互助、消费养老”等为幌子,通过洗脑改变参与者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诱群众参与传销活动,传销人员投入的金钱不仅无可挽回,导致家庭破裂、亲人反目成仇,而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影响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要注意学习了解《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防范意识。
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线索,及时向当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如果被骗到外地,当地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冷静应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脱离,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当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举报。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所在详细地址,并及时向当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场监管部门12315,公安机关110
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安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4日
蓬安融媒
■ 来源: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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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圣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