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府前街某路段
许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从车流中横穿机动车道时
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的杨某
发生碰撞
万幸的是许某
未受到致命伤害
案情回顾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许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小型汽车驾驶人杨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许某负主要责任
杨某负次要责任
这种“鬼探头”式过马路
让人防不胜防
什么是“鬼探头”
就是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
从路边突然蹿出非机动车或行人
驾驶人避让不及造成交通事故
哪里易发“鬼探头”
邻道排队的车辆中间
待转区车辆前方或中间
路边停车的遮挡处
横穿马路时
绿化带遮挡的路口
公交车站附近
斑马线前抢行或忽然折返
如何避免“鬼探头”
驾驶人要做到
减速慢行
01
在通过公交车站、路口或成排停车路段时,有意识减速。
鸣笛提示
02
在不禁止鸣笛的路段,按喇叭提醒可能出现的行人或车辆。
备刹车
03
保持警惕,遇有突发情况,随时刹车。
礼让行人
04
行经人行横道,减速行驶;遇正在通过的行人,停车让行。
行人要做到
走斑马线
01
远离车流,避开车辆视线盲区,不跨越护栏。
一看二慢三通过
02
通过路口时观察车辆情况,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不在马路上打闹
03
不要让孩子随意冲入马路中央或在马路边玩耍。
交警提醒
驾车出行
请各行其道
一看二慢三通过
文明守法避车祸
来源:泰山晚报、泰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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