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泰安某路段!“鬼探头”式过马路

政务   2024-12-17 12:02   山东  

泰安府前街某路段

许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从车流中横穿机动车道时

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的杨某

发生碰撞

万幸的是许某

未受到致命伤害


案情回顾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许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小型汽车驾驶人杨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许某负主要责任

杨某负次要责任

这种“鬼探头”式过马路

让人防不胜防


什么是“鬼探头”


就是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

从路边突然蹿出非机动车或行人

驾驶人避让不及造成交通事故


哪里易发“鬼探头”





邻道排队的车辆中间

待转区车辆前方或中间


路边停车的遮挡处


横穿马路时

绿化带遮挡的路口


公交车站附近


斑马线前抢行或忽然折返




如何避免“鬼探头”






驾驶人要做到

减速慢行

01

在通过公交车站、路口或成排停车路段时,有意识减速。

鸣笛提示

02

在不禁止鸣笛的路段,按喇叭提醒可能出现的行人或车辆。

备刹车

03

保持警惕,遇有突发情况,随时刹车。

礼让行人

04

行经人行横道,减速行驶;遇正在通过的行人,停车让行。

行人要做到

走斑马线

01

远离车流,避开车辆视线盲区,不跨越护栏。

一看二慢三通过

02

通过路口时观察车辆情况,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不在马路上打闹

03

不要让孩子随意冲入马路中央或在马路边玩耍。


交警提醒

驾车出行
请各行其道
一看二慢三通过

文明守法避车祸


来源:泰山晚报、泰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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